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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防衛司令部公告〉╴正氣中華報

本物件是西元1951年(民國40年)9月26日《正氣中華報》第四版中,時任金門防衛部司令部司令官的胡璉(1907-1977),為維持金門島上食鹽產銷平衡,充實軍糧民食起見,特訂定〈金門食鹽產銷管理暫行辦法〉。

〈金門食鹽產銷管理暫行辦法〉自西元1951年(民國40年)9月20日公佈日實施。辦法表示,金門經濟管制組管理島上食鹽生產、供應二部門。食鹽產地暫以西園鹽場為限,產鹽旺季儘量增產儲存,除供應本島軍民所需,力求品質精良,爭取外銷。民間用鹽應指定區合作社為專賣處,暫訂每斤五角,批領時以八折收款;軍用鹽則撥交防衛部部幾處配發。軍民私設鹽廠限9月30日前封閉,由四八六一、四八八一部隊長督導執行。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胡朝欽
  • 創作者
    金門防衛司令部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1951/09/26
  • 媒體類型
    文件
  • 時間分期
    戰後時期 (1945~)
  • 地點
    拍攝地點
    金門縣金城鎮金門日報社 (118.388929, 24.43735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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