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歡喜冤家〉由麥可(聽譯)編劇,儀生(聽譯)導播,蔡敏(聽譯)配音,光啟劇團演出。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女主角珍珠嬌生慣養,回娘家向父母抱怨丈夫文彬,母親麗君便不讓她回夫家了。麗君是個出名厲害的岳母,曾開出極高的十個條件嚇跑珍珠的前男友。如今麗君向女婿開出三個條件 : 寫悔過書,向岳母下跪,又要親家公來認罪,承認他教子無方。文彬只能做到第一點,所以抑鬱而病倒。麗君找來珍珠的前男友來陪她。前男友因此趁機報復她的母親麗君,反而幫忙分居中的珍珠和文彬相會。好在珍珠的父親志明是位智多星,最終想出妙法化解一切。
本故事在提醒人們,父母應避免過度干涉兒女的婚姻生活,以免產生更複雜的家庭問題。每個人也應培養成熟的態度,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