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是由沈偉(聽譯)編劇,劉仁(聽譯)導播,林平岡配音,光啟劇團製播。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故事中的董事長視金錢為萬能,而且心硬不肯捐款給孤兒院。這時他需要換腎,便命方課長和白秘書想辦法。白秘書從醫院好友得知,有一位歸國華僑盧先生,得知自己不久人世,特地回國,有意捐出大體。董事長最後親自拜訪,但盧先生已無償將腎捐給別人,儘管董事長出價500萬,也不能改變盧先生的心意,他勸董事長應多行善事。故事最後,董事長終於明白金錢並非萬能,於是也想捐款給孤兒院。因此善心,終於也有人願意無償捐腎給他。
故事反映自1940年代起,全球雖然已有多起成功的器官移植手術,但都只是利用已逝者的健康器官,在法律和人情上並不容許用金錢購買別人的器官。
內容在提醒人們,縱然賺得了全世界,卻賠上了自己的靈魂,為他並沒有益處,人還能拿什麼作為自己靈魂的代價? (瑪16:26) 所以,凡你們願意別人給你們做的,你們也要照樣給人做。(瑪7:12)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