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2019年(民國108年),位於彰化縣北斗鎮地政路421號。北斗街「保正共同事務所」創建於1936年(昭和11年),是目前彰化縣規模最大的木造保甲事務所,在台灣亦為罕見 。1898年(明治31年)日人正式開始實施保甲制度,保甲制度的作用乃從事基層小地區之行政庶務,並處理保甲內的各種狀況,以維護地方治安為職責。此一制度乍看下,似乎是一地方的基層自治組織,對於當時人民應該是一立意良好的制度,然而日人扭曲了此一制度的美意,反而利用此一制度進行島內的威權統治,假藉保甲之名義,徵用人力、土地,並且透過政治手段,由日人控制保甲事務,造成了台灣知識份子強烈的反彈。
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北斗街內興建有一棟「保正共同事務所」,緣於保甲之制度,地方人士亦將之稱為「保甲事務所」。本棟建築物木造結構,表面為雨淋板面層,原建築出入口有凸出玄關,但因道路拓寬與安全性考量而遭拆除。此外,北斗保甲事務所左側為一特色舊巷弄(連結奠安宮媽祖廟),北側一百公尺為台灣相當重要的日式建築群區塊-北斗郡官舍區歷史聚落 。
北斗保甲事務所是台灣日治時期的政治、社會生活型態之實體見證物,呈現日人在台灣統治的歷史光影, 已於2009年(民國98年)6月15日指定為彰化縣縣定古蹟,並於2013年(民國102年)12月 舉行修復工程開工典禮, 2016年(民國105年)11月修復工程竣工並辦理修復成果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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