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中央俱樂部起業預算書。預算書內容是有關資本的用途,資本共有4萬圓,分成五大項目。2萬2千圓為建築費,8千元為圖書學用品運動具營業資金,7千圓為室內裝飾及備品費,5百圓為創立費,2千5五百圓為流通資金。
中央俱樂部為中央書局前身。其由彰化鹿港莊垂勝發起。後在大雅張濬哲、張煥珪幫助下創立。莊垂勝本人相當欣賞英國俱樂部與法國沙龍,也認為台中作為台灣島的中間,又是民族運動中心,在此設立文化據點有其象徵性。這兩個理由成為「中央俱樂部」命名之由來。中央俱樂部最初想設立包含旅館、飯店加上書局在內的綜合業務。其中書局的部分,主要欲引入中文書籍。然而受到台灣文化協會分裂的影響,最後僅有中央書局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