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民國37年)張弘毅就讀員林農校初級部時就熱衷各項運動,初二接觸拳擊參加校拳擊隊,後來接著讀員農高級部,在校時受業於牙醫師兼省拳擊裁判及第七屆省運裁判長林朝業(曾任員林鎮鎮長),在林朝業栽培下陸續培訓出吳敦僚、高俊英、洪村勇、張炳洲、江再添及張弘毅等菁英,在數屆省運代表彰化縣獲得輝煌成績。張弘毅在1962年(民國51年)獲得全國拳擊比賽(省運)羽量級第三名,和洪村勇、江再添、高俊英都擁有省拳擊裁判資格,多次擔任省拳擊比賽裁判。1954年(民國43年)起任公職先後服務於員林、北斗地政事務所及員林鎮公所,因著對拳擊的熱愛,在家開設拳擊練班訓練有志青年。
此圖是他擔任中華民國拳擊協會裁判與拳擊教練,和所訓練出奪得多項彰化縣拳擊比賽冠軍拳擊手合照,後因從商忙碌漸漸漸淡出拳擊界。1984年(民國73年)12月12日因硬顎癌病逝於榮民總醫院台中分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