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喜事重重〉,沈偉(聽譯)編劇,陳能開(聽譯)導播,林平岡配音,光啟劇團播出。本集節目有國語和閩南語版,此為閩南語版。
曼寧已屆結婚年齡,但其姑姑認為她的男友小王很不可靠,於是登報徵婚。小王與39歲的金先生合資經營水餃店已久,金先生因故改姓方,看到徵婚啟事後,請託口才好的小王幫忙寫信應徵。小王在信中署名方先生,並謊稱他才30歲,且在開委託行。姑姑收到應徵者的信,發現方先生的照片像極了她心儀的同鄉金先生,於是鼓勵曼寧與他約會。曼寧發現被騙後,與姑姑一起到水餃店興師問罪,卻意外促成他們兩對的姻緣。
故事背景於1949到1970年代,台灣各大都市及港口都有美國委託行販賣進口貨,獲利甚豐。同時代中,報紙上常有徵婚啟事,含各種職業及年齡的徵婚者,屏東甚至有「徵婚城」服務處,可供徵婚登記。
內容主旨勸人交友要小心,慎防詐騙,同時說明職業不分貴賤。只有行為正直、作事公平、從自己心裏說誠實話的人,才能永定不移。(詠15:2)
本節目《幸福之音》屬於帶狀廣播劇,於1960至1980年間分別由國閩南語播出,每集三十分鐘。 在當時的背景下,思想審查十分嚴格,教會要傳播福音只能透過隱晦的故事和寓意來表示。在每家電台裡也都會有政府派來的人在監督節目的內容,所以中聲電台便透過《幸福之音》內容多半以虛構性的故事反映時事或國家政策,進而以道德或天主教福音寓意真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