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1912年(明治45年)土地所關申出願蒙許可書類綴簿,此簿收集了許天催等人為受文者的土地文書,時間跨度為1912年(明治45年)至1921年(大正10年)。文書種類多種,皆是官方核發給許天催等人的土地相關申請或通知書等,有荒地免租許可、官設埤圳后里圳灌溉地臺帳削除通知書、官租地贌耕許可、官租地等級租率變更命令書和官有林野放領許可等。文書核發者為臺中廳廳長、臺中州知事、臺灣總督和新竹州知事。
多數數位化的外埔許家私文書和帳本為許天象所擁有,本文件簿為唯一一件是許天催所有。許天催(1874-1959),臺中外埔鐵砧山腳人。據外埔鄉誌所記,許天催具慧眼遠見,以低價收購外埔荒蕪土地,後因日本時代水利開發,灌溉荒田成良田,遂使許家一躍成為外埔地主和當地首富。另據大甲鎮志記載,1925年(大正4年)許天催倡組大甲信用組合,並且擔任組合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