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刊載於思與言第二卷第一期,為本社對社會改革提出憂慮與遠視。本段論及除了少數先知先覺之士,芸芸眾生大致都久習常安于原來的價值系統和行為模式。即使每一個人都有個別特有的慾望和目的,這些希冀的價值和到達的手段仍不能脫離他生于斯長于斯的體系。更須注意,這些價值系統和行為模式還往往並不是這個文化體系冠冕堂皇認可的一套正統,而是存在於民間信仰和習俗中的一套俚俗見解。舉一個例說,真正支配中國人行為的文化體系,未必完全是宋明理學,未必完全是綱常倫紀;比較可能是人與人間有報有施的對等行為,是對於權力的憧憬與對於擁有權力者的低首。因此,那些先知先覺人士必須尋求方法,先把芸芸眾生的俚俗見解改變,排除,或者設法把便俗見解賦予新義,用移花接木的手段,郢書燕說的方式,將他們的新方案移殖到舊環境、舊土壤中。前者在中國歷史上的例子很多,如商鞅,如王安石。後者的例子比較不易看出,如北周的結合胡漢兩種文化,產生一個用固有周禮名詞配上鮮卑部落組織的新政治組織。前者遭遇的抗力大,因此成功的機會不多,有時成功了,卻又不能持續幾代。後者則往往可以因勢利導,轉變於無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