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物件為王秀月保存,原擁有者為王武吉,為王秀月的父親。王武吉約18歲時,經兄長介紹,進入高雄煉油總廠,任臨時工,後晉升為「工員」,領有此「工員服務證」。當時煉油總廠員工,分為「工員」及「職員」;工員為勞動藍領階級勞工居多,職員則為文書職或者管理職為主,多半為隨國民政府來臺的管理階層及其眷屬。高雄煉油廠員工,亦因為職務及工作性質不同,而被分派到不同的住宿地區,職員大多居住於現今的楠梓區宏南宿舍,工員則居住於宏毅宿舍。
該「工員服務證」欄位,記載王武吉的籍貫、年齡、到職日及所屬單位等,而最特別的是「工別」,王武吉的職務是「管子工」,即相當於「配管人員」。據王秀月回憶稱,煉油總廠於擴建廠時,需要大量配管及各種工業人員,經過受訓之後,管子工皆是傑出的工藝配管師傅,「當年的一些長輩都會說,如果要找管子工,就要找僑仔頭那個王先生啦」,王秀月常引以為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