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17年(民國106年)刊載於茶業研究彙報36卷,由林義豪、潘韋成、郭婷玟、賴正南撰寫的「茶葉感官品評人員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之研究」論文。
茶業改良場利用2015年(民國104年)建立之茶葉品評人員之職能基準,作為茶葉感官品評人員教育訓練及建立證照制度之依據。2016年(民國105年)藉由農民學院平臺,試辦茶葉感官品評初級班,以訓考合一方式推動茶葉感官品評能力鑑定制度,訓練期滿並通過學術科測驗者,可獲頒初級茶葉感官品評專業人才能力鑑定證書。
本能力鑑定,依據專家會議制訂的茶葉感官品評人員職能基準表,將能力依難易程度區分為初級、中級、中高級、高級與特級等五級,各級別訂有不同的能力鑑定指標與獲證資格。通過初級、中級與中高級能力鑑定者稱為茶葉感官品評員,通過高級與特級能力鑑定者則獲得茶葉感官品評師認定。藉由推行本認證制度,可鼓勵相關從業人員加強自我茶業專業知識與技術,進而提升其產業經營競爭力。
作者指出茶葉品評人員職能基準與能力鑑定課程,可應用的單位為產茶縣市鄉鎮農會、製茶廠、茶行、手搖飲料茶店及學校等,預估未來影響人數規模應可達10,0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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