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取自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出版之桃園文獻第9期「建州百年專刊」:本研究範圍著重於以桃園地區為空間範圍,探究日治時期桃園地區地方行政官廳的建築變化(桃園廳轄的三角湧與咸菜硼支廳不在本文探究範圍)。以1901年至1945年間為時間範圍,按照日治時期的地方制度演進及官廳的變化分做廳治時期(1901-1920)與州治時期(1920-1945)進行探究。
自明治34年(1901)11月地方行政改制,以廳為地方行政的核心,形成廳與支廳搭配的地方政府,由於行政需要開始著手興建一系列的官廳建築,因此出現了代表地方行政中樞的廳舍與支廳舍。到了大正9年(1920)10月地方行政制度改為地方自治,形成三級地方政府,因而出現「郡」這個特殊的行政層級,數個街庄組成的郡由郡役所管轄,郡役所因而成為州廳於地方的耳目與權力延伸,最初承繼廳治時期廳舍的郡役所,於日治中期展開更新重建。
本研究透過部分圖面搭配照片與史料,嘗試復原出等比例的立面樣貌,進而對比平面圖,還原出日治時期的廳舍、支廳舍與郡役所的原貌。進一步探究桃園地區官廳這一建築類型在不同時期的差異與特色,展現出完整的演變脈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