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取自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出版之桃園文獻第9期「建州百年專刊」:地方行政區劃為國家統治要務,攸關經濟發展、社會變遷與人民利害得失,其間的變動調整亦是牽連重大,舉凡設治地點規劃、行政組織編制、監督管理權責、財務經費分配、地方公共建設以及公民權利義務更易等等事項,乃至於影響民眾日常生活的聯結、地方意識的形塑與社群認同的凝聚,非可等閒視之。
本期「臺灣建州百年」專題,主要將視角聚焦於日治時期1920年新竹州(轄區包括桃園、中壢、大溪3 郡,為今日桃園市行政疆域前身)成立的歷史情境,探索這次劃時代的地方行政區域變革緣由及其重要性。
桃園市位於臺灣島西北部,西北濱臨臺灣海峽,東南與新北市、宜蘭縣為界,西南與新竹縣相鄰。全市行政範圍於1950 年確定,目前共轄桃園、中壢、八德、平鎮、大溪、楊梅、蘆竹、大園、龜山、觀音、新屋、龍潭、復興等13區,市政府設於桃園區。在行政建置沿革上,近三百年來,本市在名義及實質上,曾先後歷經荷蘭、明鄭、大清帝國、日本、中華民國等不同政權的統治。不同的統治者為能實踐其有效統治的理念,各自發展出因時地而制宜的行政區劃;其間有傳承,亦有變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