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台灣社會推動社區大學二十週年,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與全國社大校務工作者、講師、學員合作於台北、高雄兩地舉行「做伙學習,翻轉地方:社大20週年特展」。這是一場「以社大人為主體的展覽」,以靜態展、真人圖書館、在地對話與見學小旅行、論壇、特色課程等多元形式,由社大人自己敘說社大運動的發展史、由社大人自己面向公眾,向城市裡更多的學習者分享自我在社大的學習與轉化。
本文為分場論壇「社大立法運動的下一階段運動目標」的與談稿,由北投社大校長謝國清所寫。該場論壇討論社大立法運動的下一階段目標,包括如何設計能夠肯認社大學習成就的制度?縣市社大自治條例如何回應中央母法?以及未來社大發展定位的法制基礎等,嘗試為社大2.0尋求更全面的制度保障。
謝國清認為,推動社大法制化二十年來,一直未能觸及社大真正關心的課題,包括「一定比例的經費支持」、「穩定的辦學場地」及「學位授與」等,反而訂了許多管理條目。而在《社區大學發展條例》中,雖然試著解決上述問題,但經費寬列與場地穩定性的落實,仍有賴社大與地方政府更多的協調與合作。謝也特別提到,實驗教育三法目前已將實驗學校的辦理延伸至大專院校以上,教育部也開始倡議「開放式大學」的概念,有意進一步爭取學位授與的社大,應可期待此管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