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在社大法制化一事上,採取「多元現狀、多元發展、多元進路」的策略,提出了多種法制化途徑:
一、爭取兩年制副學士。參與《社區學院設置條例》
二、不爭取學位的法源依據。適用《終身學習法》
三、爭取學士學位,又分
(一)與空大合作取得空大學位
(二)在《大學法》爭取社大專章頒發獨立學位
(三)與空大、網路大學共訂《開放大學法》,另以專章區隔特性
2003年2月,為了彙聚眾人對社大法制化的意見,全促會在烏來迷你谷舉辦為期兩天一夜的擴大理監事會暨社大法制化新情勢討論,該次會議上,大家從終身學習法頒布後對社大發展的影響,意識到社大單獨立法的重要性,並認為時任教育部長黃榮村曾發言支持的開放大學策略最為可行,決議以此全力以赴。文山社大講師李天健則建議,若要突破爭取學位的困難,應該動員社大學員、講師一起關心此議題,可在北、南、東各推一所學校進行校內公投,再延伸至全國社大。會後,永和社大、台南社大、宜蘭社大皆加入了這個新成立的「動員小組」,全校投入開放大學法的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