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002這三年,是社大校數增長最快的年份區間,平均每年皆增加12所社大,目前的89所社大,在2002年底就已成立近二分之一。
讓社大成為一所「合法」的「大學」,是早期社大運動的首要議程。依照黃武雄的規劃,社大是另類成人高等教育,一方面從事知識轉譯的工作,讓學院裡生硬的學問有機會與人民生活經驗對話;另一方面,則欲藉社大的學習來挑戰僵化的知識建構方法與知識本身的定義。
「合法的大學」實際上意味著「法制化」與「學位授予」兩件事,在社大內部曾引起一番辯論,眾人也提出多種策略,每一種方案背後,對運動進程、運動路線的考量皆有些微差距。直到2002年《終身學習法》發布,社大首次入法,被列為「非正規教育機構」;為了捍衛教育改革的定位,全國社大集中火力推動「開放大學法」立法,倡議沒有入學門檻、修業年限,修滿學分即可取得學士學位的「社區開放大學」。然而,這條路線終究因沒能俱足政治機會而告終,往後社大有很長一段時間不再嘗試以另類文憑挑戰正規教育的運動路線,轉向讓一般性的辦學條件建制化;而「社會」這個場域所提供的互動支持,則取代文憑成為社大學習成就具體展現的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