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中大學教務長發表〈國立空中大學師生反對《開放大學法》草案說明〉,文中認為,空大是嚴謹的正規大學,以無時空限制的教學媒體落實「開放」精神,若將社大與空大並列,以「開放大學」為學位授予依據,是貶低空大的學位定位。
主要癥結點如下:
1.規範與性質上的差異:空中大學屬體制內學校,受教育部重重規範,並以媒體進行大學學術課程的隔空教學;而社區大學屬體制外學校,當時未有足夠的教育部規範滿足
2.雙方對『開放』的定義有不同見解:空中大學對於『開放』的理解來自於全世界第一所開放大學——英國開放大學,其宗旨是要以各種媒體教學來普及英國高等教育,意旨使用更具有彈性的教學媒體,透過學生的自主性獲得高等教育;而社區大學的『開放』意旨不限資格的入學、不一定是學術性的課程、區域化的傳統教室為據點;若同被歸類為『開放』大學會導致價值觀落差。
3.學位授予相關基準的觀點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