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舉辦兩次「社區大學法制化新情勢」討論會,釐清法制化的路線差異。會議後,正式將社大法制化命名為「社大立法運動」,並組成「法制小組」優先擬定開放大學法草案、「動員小組」做社大的基層討論。
社大一路走來面臨著「定位不明」、「缺乏健全政策環境」等困境。這些老問題,涉及中央到地方的法治現況。多年來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努力爭取社大法制化,為的是希望能賦予社區大學更為明確的法律地位,解決社區大學定位問題,諸如空間整備與公共化、寬列經費、夥伴關係定位等,都急待法治回應。尤其現有法規,除了台南市、台北市有自治條例外,其餘縣市大都限於管理辦法與行政命令,無法積極引導社大實現公民社會,培訓地方公共人才,或協助民眾提昇公共關懷及公共參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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