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與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合作組成「社大法制化專案小組」,社大也同步提出政策說帖〈社區大學法制化之可能途徑〉。
〈社區大學法制化之可能途徑〉寫道
社區大學作為另類大學,開啟了重新思考地方高等教育形式的新方向。社區大學具有『可親近性』、『靈活性』、『地緣性』以『公辦民營』方式辦理,不僅符合經濟效益原則,且能普及知識,提升民中視野,發揚地方特色,真正厚植台灣文化,開發成人的學習能力。
越當社區大學的蓬勃發展已經成為政府必須認真面對的問題,因此才有法制化專案小組的成立。但是,在協商過程中難免會出現政府急於法制化,而我們卻堅持必須緩議的議題。如何因應這些政府的議題,而不造成社區大學弊多於利的傷害,將嚴厲地考驗我們的智慧、互信度和伙伴情誼。事實是社區大學走到今天這個階段,要如何才能在與教育部協商的過程中有效建立起社區大學內部共識與互信的機制,以免掀起路線之爭與內部的分化,這將是我們必須隨時彼此提醒與共同努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