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是居住在高雄左營的黃素美女士所有,為高雄扶輪社所贈予的「不二價商店」標誌牌。早期的臺灣社會並無公定價的概念,買賣之間也因為交情好,常會有殺價、賒帳的情況。
不二價,是日本松下幸之助的松下電器中首創,亦即商家對其所販賣之商品或服務,以任何可以表示價格的方式公開定價,並拒絕顧客的討價還價,寧可不成交也要堅持定價的銷售策略。台灣於1950年代末才出現「不二價」的商業推廣活動。1957年,台北扶輪社邀請當時剛成立的台北西區扶輪社,共同舉辦了不二價運動,對參與不二價運動的商家給予扶輪社具名的認證與牌匾加以表揚,一時之間,台北青商會、台北市百貨公會等團體也紛紛加入此運動,後逐漸擴及全台。1966年經濟部進一步推動「不二價運動」,台灣省建設廳並通令各縣市政府建設局,協助各級商業同業公會加強推行商品標價及不二價運動,以提高商業道德。
黃素美的父親黃福龍早年在台中做裁縫機維修的生意,材料都是從日本買回來的,非常實在,也正因如此,材料費相當昂貴。黃福龍在女兒五歲時,舉家搬到高雄左營,開設「大和針車行」繼續做裁縫機買賣、維修,由於做生意公道實在,深獲當地人信任,也成為高雄地區最早實施不二價運動的店家之一。由於商譽誠實遠播,由增進職業交流及提供社會服務的高雄市扶輪社頒發兩塊「不二價商店」商牌,實屬不易,目前商牌由黃素美女士珍藏,掛在店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