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97年(民國86年),於彰化縣鹿港鎮。鹿港牽狀有二種,分別為水狀與血狀。所謂水狀,是指溺水而亡者。血狀,即因難產,或其他因素流血過多而亡者。民間習俗需將亡靈牽引上來。鹿港中元普度時,地藏王廟準備牽狀的用品,並請道士誦經做法事後,讓民眾前來旋轉此「狀」,以便將祖先的靈魂牽引起來,以超渡亡靈。
私家舉辦牽狀,通常都是亡者回來拖託夢,希望家人為衪舉辦牽狀的儀式。牽狀的儀式可請鹿港的角頭廟協助舉行,這儀式的花費需由委託者自費。牽狀的儀式過程,由廟方設置二支狀於會場,由主事者家人穿喪服,並遶著狀以手將狀旋轉,廟方會有執事人員執手轎在旁協助,在亡魂被牽引上來之際,狀會強烈的上下跳動,直至此狀被拔起。此時,主事者家人會被亡魂附身,並移至家中客廳,與其家人對話並交待事情,結束後,廟方人員協助將被附身的人恢復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