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1997年(民國86年),於彰化縣鹿港鎮。民間習俗認為地方若發生火災,係因火德星君的降臨,於是遂有「送火神」的儀式。希望將火神送離,免再發生回祿之災。送火神的儀式可由小法或道士來押送,由發生回祿之災的角頭廟來協助處理。廟方會準備火神牌、活鴨一隻、水壺數個,並在火災的民宅設桌祭拜。由角頭王爺廟進行送火神儀式,並聘請小法於火災現場施法,由王爺押送火神出境。
「送火神」所經過的地方,廟方會先發送「水符」,貼於沿途經過的民宅門戶上。沿途需以水壺灑水,象徵「以水剋火」。送火神時所行經路口時,由友廟的黑令旗鎮守叉路,並燃放鞭炮驅煞。廟方並派人在行經的隊伍前,通知店家先將家中的電燈關閉,待押送火神的隊伍通過後再開燈。火神牌送至郊外,由小法或道士將火神牌焚毀,完成「送火神」的儀式。
「送火神」的儀式:1.準備火神牌、活鴨一隻、水壺數個,並在火災的民宅設桌祭拜。2.由角頭王爺廟進行送火神,王爺出動王轎,聘請法師於火災現場施做法事,由王爺押送火神出境。3.火神經過的地方,沿途需以水壺灑水,象徵「以水剋火」,將火神送離,行經路口時,由友廟黑令旗鎮守叉路,並燃放鞭炮。4.由廟方發送「水淼符」,貼於沿途經過的民宅門戶上。將火神牌送至郊外,由法師施做法事,將火神牌焚毀,完成「送火神」的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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