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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田風景

1.鹽業發展簡介: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4月,臺灣總督府採納了辜顯榮的建議,頒布「臺灣食鹽專賣規則」,恢復專賣制度。而在恢復專賣制度的兩年後(1901年),臺灣鹽田面積恢復到清朝的規模,並且有能力向日本出口鹽。明治三十五年(1902年),臺灣總督府設置專賣局來管理各項專賣事務。 2.到了本明信片的時期,昭和十六年(1941年)起,為因應臺灣總督府鹽業一元化政策,開始強制併購家庭鹽場鹽田和其他小型會社鹽田,臺灣鹽業最終被日資的臺灣製鹽、南日本鹽業及鐘淵曹達三間會社壟斷。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東亞旅行社發行,株式會社光村原色版印刷所印刷
  • 作品語文
    中文
  • 地點名稱
    鹽田/專賣局
  • 緯度
    22.8341/25.033944
  • 經度
    120.21/121.51611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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