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山海文化 台灣原住民文學數位典藏

山海文化台灣原住民文學數位典藏資料檢索請輸入檢索字1996第一屆山海文學獎-評審感言忠實紀錄聽聞並客觀敘述部落的事 吉拉賽(林志興,卑南族)  原住民文學逐漸受到重視,但各類提倡文學的競學活動中,其項目仍是以詩、散文、小說為重頭戲。  山海文化雜誌社(一份由原住民主辦的刊物)能舉辦原住民的文學比賽,在原住民歷史上可謂創舉,而此次比賽中主辦單位顯然另有雄心,因此突破一般文學競賽的項目格局,加列了「部落史」這個新項目。  在傳統漢文化的歷史論述領域中,一向是文史不分家的,而仔細觀察原住民社會口傳體系的脈絡,似也是文史不分家,不過,在山海文化雜誌社提倡以前,原住民是否有「文學」、「歷史」的概念與形式,倒是個可以探究的大問題。現在我們所說的原住民「歷史」,多指向來自口傳管道的神話與傳說,其表現的形式不是用講的、就是用吟唱的,而吟唱尤其是典雅的方式。不論是口述,或是吟唱,雖然我們勉強可以歸類入文學「敘事詩」、「口述歷史」、「口傳文學」的類目中,然而歸類之舉,在去枝去葉的歸納過程中反而可能會簡化修掉原有豐盛繽紛的枝葉形貌及其深厚,而喪失對原住民的「獨特性」。  此次之比賽「部落史」是什麼,主辦單位自認為說得「很清楚」,是指「部落歷史的呈現」,可是評審過程中仍引起委員對部落史界說和表現方式之討論,而三件參賽作品更各有各的體認,似顯示原住民對部落史仍未有一致的認識,或者本來就有不同的體認。  第一篇〈加津林部落史〉,像是出自具有寫小說經驗的人的手筆,於是以小說的筆法把部落創立的神話呈現出來,讓部份評審認為他投錯了組別,可以說創作卻不盡然,作者力求符合「史」的要件下,在神話故事之後,十分突兀地加上了現代人物傳,以致形成前後語脈、格式未能銜接之憾。第二篇〈泰雅族的蓋日筧弘〉則以論文的形式討論泰雅族神話起源的「問題」,以論文形式的表達方式,去除了述史應有的故事性,又非以部落為單位的論述角度,似未能符合主辦單位「以部落為主敘述」的要求。而第三篇〈Kinulan〉,似乎較符合主辦單位的期望,以一個部落為主軸,從開天闢地的創世神話說起,又歷歷敘述部落遷移及其過程中重大事件的傳說,一直紀錄到晚近有文字紀錄以前,紀錄可謂詳實,而拙樸的文字看得出並不是慣用漢文的高手,但因為如此,字裡行間仍留有原住民的「風味」。  我比較欣賞第三篇,其理由是:雖然就史而言,歷史是時代的產物,是一群人集體意識的沉積,歷史敘述難免受意識及時潮左右而有建構和營造的傾向,但忠實傳述、詳實紀錄,仍是它在方法上的先決條件,即使是長老們在吟誦或敘述傳統時,也都自己認為在「忠實傳述」。所以,在原住民文學的「部落史」領域中,我建議仍應先求「史實」(忠實地紀錄現象和說法),再求「文采」的修飾,若先求「文采」的表現,其結果,很可能掩埋了許多「史料的」、甚至「文學的」可能性。而所有的詩歌和故事並不是產生於晚近學術圈裡發展出來的論述,但也不是過度營造的「小說傳奇」,即使是小說傳奇也不應是由自己創造的,而是紀錄前人留傳下來的故事。  關於記述的文字,最好有能力以母語直接書寫,但我們現在都不得借助漢文,當然,如果能具備良好的漢文使用能力,確能使文章增色,加強其可讀性與說服性,而達到兼顧「史實」與「文采」合一的境界。不過,這不是輕易可及的,特別是面對原住民語言翻譯至漢文時常會遭遇困難。可是若能夠忠實地傳述,力求詳實地紀錄故事文脈、辭意用詞及觀念,我相信自然能保留屬於原住民獨特的況味,並帶出特殊的呈現手法,甚至觀點。因此,我仍要強調忠實紀錄聽聞是書寫部落史的先決條件。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協會製作,所有內容均受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律保護。

基本資訊

  • 作品語文
    中文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