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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百顯堅持南投警分局長應道歉

南投縣長彭百顯十三日在縣議員指責「踐踏員警尊嚴」聲中,仍引述「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堅持南投警分局長在拘提社會局長陳婉真之前沒有向長官報告應該道歉,並要做行政處理。中央社記者劉良蓉南投傳真九十年四月十三日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劉良蓉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民國90年4月13日/典藏日期:2002-12-31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中央社新聞照片
  • 相關地點
    南投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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