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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超明違反選罷法高院更一審判刑八月

苗栗縣無黨籍立委陳超明被控擔任台灣省議員期間違反選罷法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二日上午宣判,被判有期徒刑八月,褫奪公權一年,不得緩刑。中央社(檔案照片)八十九年六月二日

基本資訊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民國89年6月2日/典藏日期:2002-12-31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中央社新聞照片
  • 相關地點
    台灣苗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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