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唸歌藝人中,有許多是視障者的角色,這樣的唸歌藝人若有到各地唸唱賣藥的需求,常需倚靠「枴仔跤(kuái-á-kha)」這樣特殊職業人員的協助,其工作內容主要為協助視障藝人出門、帶路,這樣的輔助職業,無論唸歌藝人採步行或搭乘三輪車等交通方式,皆有需要。形式上則為,柺仔跤在前,視障者在後,視障者將手搭於柺仔跤肩膀,由柺仔跤帶領視障者前往目的地。長期配合下來,枴仔跤亦成為唸歌藝人的助手,幫忙廣告、宣傳、勘查地點、賣藥、收費等,如此產生互利的關係。
而枴仔跤採抽成的收費方式,意即從唸歌藝人的唸唱收入中,抽取四成至五成做為當趟酬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