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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滬

「石滬 」是居住在沿海地區的道卡斯族的捕魚方式,以石頭為建築主體,圍堵於鄰近沿海,利用海水漲潮與退潮之間,捕獲漁獵。

清代乾隆到明治年間,留下大量道卡斯族的石滬業權(土地之權利)文獻,業權文獻意指規範土地所有權的契約文件。可從《道卡斯後壟社群古文書輯》中的兩則契約書文獻清楚地看見,石滬從「新港社白番蟹爐、蟹榮桂」及「後壟社白番貓老尉、南仔物」手中轉讓給漢人。當時石滬的原主人仍使用道卡斯族傳統姓名,由此可知,在當時的環境中,部分道卡斯族族人為了生存透過契約方式將石滬轉賣給漢人,因此石滬的地權契約主人後期變為漢人的姓名。

目前台灣苗栗沿海地區,保存狀況較完整的大型石滬僅「母乃石滬」及「合歡石滬」兩座,「母乃」與「合歡」皆以石滬主人的名字命名,源自道卡斯族傳統男子名「Bunai」和「Haphuan」。兩座石滬都有300年以上的歷史,被苗栗縣文化觀光局列為重要文化景觀,是台灣本島僅存最大且尚有漁獵作用的石滬 。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王商益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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