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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修正後於二十一日開始實施,羈押權出檢察

刑事訴訟法修正後於二十一日開始實施,羈押權出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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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修正後於二十一日開始實施,羈押權出檢察

刑事訴訟法修正後於二十一日開始實施,羈押權出檢察官交還法官回歸法院,法務部長廖正豪(右)上午台北地方法院瞭解法警處理第一件案例工作情形。中央社記者郭日曉攝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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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料庫
主題分類社會與政治
建檔單位國家文化資料庫
創作者
郭日曉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民國86年12月21日/典藏日期:2002-12-31
作品語文
中文
全集/系列名
中央社新聞照片
相關地點
台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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