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溪源自古坑東和,流經斗六市區,於大北勢匯入虎尾溪,雖非壯闊大川,卻是見證歷史的城市之河,歷史上也可見許多與雲林溪相關的史料與記憶,不失為觀察斗六地區發展的側記。
《雲林縣議會第十一屆第四次大會/第八、九次臨時大會議事錄》(1987),頁639-641。典藏號:019z-11-04-060800-0382,查閱處為「地方議會議事錄檢索系統」。
本資料內容為廖長茂議員質詢縣政府建設局長楊輝雄有關雲林溪整治工程停頓的問題。廖議員認為,賠償問題已經由縣長出面解決,為何遲遲未要求工程單位復工,造成有工程進行到一半,徒增危險。對此建設局長楊輝雄回應理由有二,一為由於一位林姓居民用地很久無法解決,二為鎮西橋補償款問題,經協商後發現,鎮西橋為某建設公司承包,斗六市公所協調時,發現要求補償者與應補償者不符,因此延誤了行政時間,導致雲林溪第二期整治工程的承包商,依照合約中規定「六個月內不予開工者,承包商可要求解約」一條,向省住都局解約。
於1987年的質詢紀錄中,可見雲林溪施工延宕的問題一再被提起,歸結問題即是本段所提「鎮西橋」的所有權歸屬未能釐清,導致補償作業出現錯誤,連帶拖累時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