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由高雄市旗山區南勝里黃宗男先生(西元1945年出生)提供,約略於西元1964年(民國53年)所拍攝,是利用「排篙(pâi-ko)」駕駛竹筏的畫面,排篙通常會選擇硬度比較夠的刺竹來製作,且為配合高屏溪深度,排篙長度大約與竹筏長度相同,一支都15至16尺左右。
黃宗男先生提到為避免排篙的重量太輕,插入水中產生浮力,因此在排篙的頭端比較粗的位置,會加上一塊尖型鐵塊來增加重量,使排篙才能撐得住高屏溪底部的土沙,所謂排篙的「頭端」是指竹子從土壤中生長較粗的位置,而竹子尾端則會較細。一般負責駕駛竹筏人員,是站在竹筏尾端(非彎曲處),但由於排篙加上鐵塊重量較重,使得要撐起竹筏不太容易,若是撐的技術不好可能還會跌到水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