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溪源自古坑東和,流經斗六市區,於大北勢匯入虎尾溪,雖非壯闊大川,卻是見證歷史的城市之河,歷史上也可見許多與雲林溪相關的史料與記憶,不失為觀察斗六地區發展的側記。
本資料取自《雲林縣議會第十一屆第一次大會/第一、二次臨時大會議事錄》(1986),頁404。典藏號:019z-11-01-060800-0264,查閱處為「地方議會議事錄檢索系統」。
本資料內容為廖長茂議員質詢縣政府建設局長楊輝雄有關第一期工程完工後的幾個問題。其一,詢問雲林溪整治第一期工程是否已驗收通過;其二,第一期工程廠商為何解約以及工程為何延宕;其三,雲林溪加蓋上攤販集中市場的鐵架工程決議拆除過程為何。
楊輝雄局長回應,雲林溪第一期工程驗收已通過;第二期工程首次招標的廠商因甲方未於六個月內准以開工,因此合法提出放棄;至於違規攤商部分,公所已經進行設計變更及建物修改,尚未開工。
針對回應廖議員接續詢問由於第一期工程為中央地方分擔,住都局驗收時雲林縣政府是否有參與?回答為需請水利處確認。另外廖議員也提出,由於第一期工程與驗收相隔較長時間,河床已積滿污泥,驗收前承包商有進行清淤,卻由於重機械的操作,使得河道破損,詢問是否進行修復。
從本案可以看得到詳細的雲林溪整治問題浮現,包含回歸攤商佔用河道、行政效率低落使得施工品質不佳。另外廖議員在質詢時以「斗六市之瘤」稱呼為整治前的雲林溪,也是在同期報章雜誌中常見的稱呼,足見當時大眾對於雲林溪的負面觀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