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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興建雲林溪水門及水池工程以利防火用水及補充灌溉用並為夏季納涼處由

雲林溪源自古坑東和,流經斗六市區,於大北勢匯入虎尾溪,雖非壯闊大川,卻是見證歷史的城市之河,歷史上也可見許多與雲林溪相關的史料與記憶,不失為觀察斗六地區發展的側記。

本資料取自《台灣省雲林縣議會第三屆第一次大會暨第一、二次臨時會議事錄》(1955),典藏號:019z-03-01-050603-0144,查閱處為「地方議會議事錄檢索系統」。

本案由陳海生提出,建議應於雲林橋(約位於今斗六中華影城)附近建築水提與水門,以做防火及美化環境之用。陳海生提出此案共有三個理由,一為斗六本就屬乾燥地區,雖有雲林溪環流中山公園,但在乾季時流量所剩無幾,需儲水以做防火之用。其二,雲林溪周圍有中山堂、縣議會(今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雲林辦事處)、刑警隊(今雲林縣記者之家對面,機12停車場一小部分)、軍人之友社(現今仍為軍人之友社,位於雲林縣記者之家旁)、水利局等重要機關,防火用途更顯重要。其三,儲水有助於美化環境。本案建議由縣府飭令斗六鎮公所辦理,最後結果為修正後通過。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林品中、黃莉婷
  • 創作者
    雲林縣議會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55
  • 媒體類型
    文件
  • 存放位置
    中華民國地方議會議事錄總庫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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