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磘溝的問題之所以難以解決,土地問題是關鍵,包括水患整治、汙染整治、沿岸綠美化、景觀營造等。1950至2000年的水患問題,政府雖早有整治計畫,但因用地徵收費用過於龐大,財政無法負擔,1997年改採容積移轉方式取得用地,規範容積移轉、用地取得、綠地使用等相關規定,但此後近20年,瓦磘溝整治最大問題,仍在土地徵收。
瓦磘溝及其兩側土地使用為都市計畫中的「綠地」,土地使用相關規定演變如下:
(1)1998年發布之「綠地」使用管制要點:A.計畫範圍內綠地得作排水、親水等相關設施,並應妥為綠化、美化。B.計畫範圍內之公共設施用地得依規定作多目標使用。
(2)2011年對「綠地」的使用規定,綠地總面積1/2以上,須種植花草樹木。
(3)2012年對「綠地」多目標使用規定,可作下列使用:A.停車場B.資源回收站及必要之設施C.配電場所、變電所及其必要機電設施D.天然氣整壓站及遮斷設施E.電信機房
目前瓦磘溝兩側都市計畫綠地範圍內土地利用現況,以停車場的分布面積最廣,達總面積32.5%,其次為瓦磘溝水域28.5%,綠地佔13.1%,建物(含臨時建物、遮棚與攤販等)佔9.5%,自2011年始,地方政府開始推動瓦磘溝沿岸綠美化計畫,但龐大的徵收經費,至今仍是棘手的問題,在永和社大出版的《我家後巷有小河》書中,提出一個解套方案:汽車共享、綠色交通,釋放停車用地,可具體解決人車擁擠、停車場佔據綠地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