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2019年4月1日初審文化基本法草案,文化部長鄭麗君說,未來文化基本法通過後,會從既有法規檢視、強化對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與待遇底線的問題。初審進度只進行鄭麗君報告及完成詢答,文化基本法草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行政院版本草案條文規範「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張廖萬堅和陳亭妃等人提案版本條文則是主張「國家應保障文化與藝術工作者之勞動權益及其經濟狀況,不得低於基本生活所需」,鄭麗君會後回應媒體訪問時,說明立法考量。
媒體詢問,是否可能在文化基本法明確規範藝文工作者最低薪資保障,鄭麗君說,文化基本法是上位法,是不是適合用一部法訂定待遇,涉及立法技術以及與既有法規競合等問題。鄭麗君表示,社會對於重視藝文工作者勞動權益的政策目標有所期待,但是仍得透過整個法系、立法技術、政策面及跨部會協助落實,不是靠一部法或一條條文就能夠完全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