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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要疏濬雲林溪河道,雲縣採取行動,僱工強致執行

雲林溪源自古坑東和,流經斗六市區,於大北勢匯入虎尾溪,雖非壯闊大川,卻是見證歷史的城市之河,歷史上也可見許多與雲林溪相關的史料與記憶,不失為觀察斗六地區發展的側記。

本資料取自《台灣民聲日報》,1966年4月22日報導,版次5,內容講述雲林溪整治一年後的亂象依舊。

報導中指出,去年(1965年)雲林縣政府耗資20餘萬,修建堵防側坡、清除河道垃圾,並割除了河岸違規農作物。不過時隔不到半年,附近又遭居民濫墾栽種作物,並傾倒垃圾,以致影響周邊環境衛生,政府曾於本年2月重申前令,限時內必須自行拔除違規農作物,不過命令卻石沉大海。於是在4月21日時,政府派員強致執行。

由本篇報導中可以看到,雲林溪在1965年進行過初步的整治,包含了護岸工程、整治河道、調整河岸地使用及改善周邊衛生環境,不過卻屢有居民違規情形產生。由此可看出傳統台灣社會對於河川的「工具性」認識大於環保意識,因此會出現於河道中傾倒垃圾、河岸地種菜的行為出現,就算政府明令禁止,也時有違規情形。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黃莉婷、林品中
  • 創作者
    台灣民聲日報
  • 時間資訊
    出版日期
    1966/04/22
  • 媒體類型
    報紙
  • 存放位置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數位典藏服務網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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