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紀錄了昭和10(1935)年的苗栗頭份市街景象,由於昭和10(1935)年新竹州、台中州經歷大地震,日本政府決定在台灣各地進行市區改正,即重新做都市計畫,會大幅改變頭份的市街樣貌,所以拍攝者張阿祥特別留下這張歷史紀錄。尚未改正前的頭份地區街屋屬於巴洛克風格的洋樓,左排街屋的第一個直立招牌為拍攝者張阿祥當時剛開設不久的「美影寫真館」。
照片中的街道是當時苗栗頭份最為熱鬧的下街,照片中兩側房舍中間的道路地上,可以看到兩條通稱五分車的輕便車軌道,軌道由竹南通往南庄經過了頭份市街,是當時城鎮間的大眾交通運輸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