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拍攝於民國45(1956)年苗栗的省立苗栗中學,為都市平均地權地政基層工作人員專業講習會結訓典禮的紀念合影。講習類似於進修或上課,替這群將要執行土地政策的工作人員進修。平均地權政策則是孫中山民生主義中的最早具體成形的重要思想,強調其中的獨立、自由、平等精神。當時少有私人擁有相機,此種大合照多是請相館來拍的,相館會在相片上寫字記下當時拍攝目的以及日期,是從日治時代便留下來的習慣。
平均地權是孫中山民生主義中的最早具體成形的重要思想。由國家規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徵收法和地價稅法。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政府,方便國家徵稅,並於必要時依報價收買之。自報價後,土地所增加的價值,歸諸公有,即「漲價歸公」,目的在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身上。孫中山更進一步主張地價稅應為國家唯一之稅收來源,對私人徵收的苛稅全面廢止:民國43(1954)年8月,政府公布「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指定台灣為實行區域,並將稅收用來擴大社會福利,並推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相片提供者廖天藜出生於昭和3(1928)年11月5日,苗栗縣頭份市東興里人。民國40(1951)年,竹南地政事務所舉辦全省地籍總歸戶工作人員招考,廖天藜獲錄取,並於民國42(1953)年2月開始實施耕者有其田,經講習後任命為耕者有其田執行幹部,分派至三灣鄉大河底段負責調查及處理紛爭。外務查完,內部編造徵收、放領及附帶徵收清冊。其後編造「放領耕地災害減額清冊」送交土地銀行,處理耕地10年攤還之地價穀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