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出生於馬來西亞滿山偏僻小村莊的陳欽生,原本因為家境因素,讀完高中後不想繼續升學,但在母親與兄姐不斷地鼓勵下,又經過高中同學的邀約,他決定來到台灣繼續求學。順利進入成功大學就讀後,大三下學期,1971年3月3日這天,剛上完課的陳欽生,準備回家洗澡到女友家吃飯。他行經每日都會經過的租屋處巷口,一名黑衣人突然現身攔住他,詢問他認不認識陳欽生?他爽快地承認就是本人後,黑衣人藉故說有親戚從馬來西亞到台北,不方便下來台南看他,委託他們載陳欽生一程北上。陳欽生不疑有他,一上車到台北後,等待他的是長年被囚禁的牢獄歲月。
陳欽生先是被調查局構陷為台南美新處爆炸案的兇手,後來爆炸案破案後,他又被轉送到景美看守所,逼迫承認在馬來西亞就已加入共產黨組織,他是假借求學名義來台的間諜。從調查局到景美看守所這二個多月間,他受到諸多刑求;而即便馬來西亞官方積極提供資料、企圖救援,都不為當局採納。最後陳欽生被判處12年徒刑,移送到綠島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服刑。
1981年,陳欽生從綠島被送到生產教育實驗所,回到較為自由的環境,他開始思索自己回到社會後的未來。然而,甫出獄的頭三年在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情況下,他只能到處流浪。直到他終於拿到身分證,才在難友周順吉的幫助下,認識了願意雇用他的老闆,且得以在業務經理的職位上發揮他的語言長才。後來自己順利地成立公司。陳欽生事業有成之後,不僅加入慈濟,也參與人權園區的諸多活動,希望能用自己一點微薄的力量貢獻社會。他也重新思考,應該要走出過往的苦痛,把自己的故事說給更多的人聽,不要讓這樣的苦難再度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