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孟和出生於1930的台北市,初中考上台北中學(今泰北高中),三年級時戰爭爆發,他被抽中去當學徒兵,在海濱挖戰壕時,目睹了台北大空襲。1948年12月,他因「歌詠隊案」被抓。當時他正想去中國報考大學,卻遭同校低他一屆的蘇焜煌舉報說他是要去中國投共,於是在基隆遭到逮捕。羈押了7個月後,因偵查無結果而被釋放。
被釋放後學校不願意讓他回去繼續就讀,陳孟和就與一起被抓的同學石火山夥同開了一間照相館。未料1952年,因為「泰北中學案」他又第二次遭到逮捕,關押在保安司令部情報處偵訊。這次陳孟和未能逃離黑牢,被以「參加叛亂組織」羅織罪名。他從保安處送到青島東路的軍法處看守所,在軍法處接受審判,判處有期徒刑15年,褫奪公權10年。
1952年9月陳孟和被送到綠島新生訓導處服刑。當時綠島新生訓導處百事待興,樂見有照相專業的陳孟和自行準備裝置,進行照相、攝影紀錄的任務,並由他負責新生訓導處的照相部。除了拍照外,具有藝術天賦又巧手的陳孟和,也製作舞台劇布、壁報,甚至還利用空閒時間,手工製作了克難的吉他和小提琴。
1967年1月陳孟和獲釋離開綠島,在牢獄中度過了15個年頭。獲釋後的他憑著優異的藝術天賦和歷練出來的技術,先後於雜誌社、印刷廠、工藝品公司工作,皆是難友們出獄後成立、謀生的公司。解嚴後他加入政治受難者社團,將過往在牢獄中的苦難記憶與畫面,畫成繪畫重現在世人眼前,更擔任建造人權館舍的視覺、藝術、模型的顧問。陳孟和晚年的夢想,就是綠島人權博物館的成立,「至少我們還活著,還能說的時候趕緊說出來,能夠把那一段快要消逝風化的歷史留下來。」他如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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