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陳明忠出生於高雄岡山,地主家庭出身。受日本殖民教育的他,形容自己小時候是「皇民化的小學生」,認為台灣人與日本人沒有什麼不同。這種想法在他就讀高雄中學時徹底轉變。與其他台灣學生交流、受日本人歧視加上接觸翻譯成日文的三民主義,陳明忠有了民族主義的覺悟,意識到自己是中國人。他不滿「三腳仔」(台灣人對效力日本殖民之台籍人士的蔑稱)對日本人卑躬屈膝的模樣,卻也在自家佃農對自己的態度裡體會到相似的權力關係,在自省的過程中,社會主義思想萌芽了。
1945年,陳明忠前往台中求學,在這時局騷亂的時代,他接觸了大量來自中國的雜誌、書籍。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陳明忠參與了3月2日召開的市民大會及後來的台中之役、烏牛欄戰役,遭政府當局通緝,後因學校校長相助未被逮捕,只留下「危險份子」的案底。二二八事件令他對國民黨失望,於是他在一年後加入共產黨。
1950年因「匪諜張添丁等案」被捕,判刑10年,於1960年出獄。關押在軍法處時,陳明忠眼見許多人為了改變社會而心甘情願犧牲,令他感觸很深。在綠島新生訓導處坐牢時,因為過去建立的共產黨組織結構都被打散,加上有各種路線的主張,有相同理念的難友取得必須重新組織的共識。1953年因南日島戰俘暴動受到牽連,被送回軍法處,於1954年移監至新店軍人監獄。
出獄後,在公司任職時有機會至日本出差,政治犯陳玉璽便託他將台灣當時坐牢中的政治犯名單帶往日本,交給國際特赦組織人員。停留日本時期,陳明忠也獲得了一張有著統派人士名單的紙條,導致他第二次被捕入獄的黃順興就在上頭。1967年因計畫策反黃順興洩漏而再次被捕,遭受嚴厲刑求,原預判處死刑,因妻子馮守娥及海外人士奔走,最後改判15年,直至1987年保外送醫。「我生錯了時代,但我沒有走錯路。」陳明忠自評是革命的樂觀主義者,晚年奔走於兩岸,為鞏固兩岸和平關係並實現國家統一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