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陳顯宗口述歷史影像紀錄(精華中文版)

陳顯宗1928年出生於新竹州中壢郡(今桃園大園)。1944年,16歲年少的他到日本高座海軍工廠當員工,受訓完被分派到橫須賀海軍技術場,打造戰鬥機身零件。戰爭結束,他的海軍工廠生涯亦結束,1946年回到台灣。他在開南商工土木科繼續求學,畢業後經導師介紹,到桃園農田水利會上班。未料,1950年11月24日陳顯宗遭逢劫難。他被從水利會載到火車站附近的煤炭工寮,當晚就被移送到保密局南所。

陳顯宗在保密局南所被訊問,特務哄騙他在筆錄上蓋手印,但並沒有如其所言能獲釋回家。繼續被關押了3個月後,又將他送往青島東路看守所。他在這裡看到了住在他們家附近的鄰人、同是就讀開南的前輩等。1951年7月9日,他被當局指控遭同學陳茂發吸收「參加叛亂組織」,判處12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1951年,陳顯宗押解至綠島新生訓導處,由於具備土木專業,被調去營繕組工作。原本他帶有排斥,對於幫助拘禁他的管理方工作這個行為感到矛盾,但後來想著這些營建工作也是為了改善政治犯們的生活環境,才坦然接受。他在綠島度過了12年,直到1962年11月23日期滿開釋。出獄後他先從事自己的本行土木工作,後來與他同案的難友楊國宇,找陳顯宗來自己的工廠幫忙。陳顯宗感嘆道,「如果我早點,不要耽誤這12年,這人生不必這麼勞苦。」走過那段苦難歲月,晚年健康享受天倫之樂的陳顯宗,希望讓他的後代,能有更加公平的社會。

基本資訊

  • 創作者
    國家人權博物館
  • 時間資訊
    拍攝時間
    民國/戰後時期
  • 媒體類型
    影片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