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照片拍攝於民國48(1959)年的苗栗獅潭鄉汶水弘法禪院。當年發生臺灣戰後以來第1次的全島性共同天然災害八七水災,當時苗栗的死傷人數達165人。為了撫慰當時苗栗的災民及向上天祈福災難早日平息,照片前排左2的前苗栗縣議員江有亮先生,號召同僚及地方仕紳,於弘法禪院舉辦護國息災法會,希望透過宗教力量撫慰人心。
獅潭鄉汶水弘法禪院創建於昭和4(1949)年,通稱「弘法院」,是一座佛教禪院,主神為釋伽佛。由於弘法禪院起初僅供比丘尼修行,此張照片中的出家僧侶也以比丘尼居多,因此當地居民也稱弘法禪院為「女人堂」。弘法院的建築風格近似於傳統的三合院,沒有過多華麗的裝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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