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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制眷村改建(民國六十九~八十六年)

民國六十六年(1977)五月三十日,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在國防部軍事會議中指示:「國軍眷舍大多係早期興建,現已破舊不堪,本人曾指示臺北市政府及臺灣省政府與軍方合作,就眷村土地改建,尤以臺北市眷村土地昂貴,市政府亟願與軍方合作,將眷村拆除改建大樓,並從優分配原住戶,使獲得更佳之利益:在此優惠之條件下,亦可提高軍人社會地位,希國防部與省市政府積極協商,至於涉及法令問題,行政院就國有財產範圍合理修改。」眷村改建問題始有突破。

次年七月,國防部擬定「提供國軍眷村土地興建國宅方案」,因眷村改建為國家重要政策,故請行政院副院長徐慶鍾邀集各郃會首長研商,並將結果向院長蔣經國報告,蔣院長同意選村試辦,同年9月國防部制訂「國軍老舊眷村重建方案」(草案)送行政院審議。

由軍眷住宅合作社辦理的住宅從民國六十八年(1979)起至民國八十五年(1996)為止,亦有l1,055戶。此一階段的眷村改建代表了幾項重要意義:

1.眷村的私有化。將以往眷村僅有,居住權,的現象,透過合建國宅配售,使得住戶得以擁有房舍的財產權。

2.建築的大型化與現代化。此一時期所改建的眷村,多為6-12層以上的電梯公寓(少數為3-5樓公寓),設備上現代化。合建的國宅社區,多半是3、4百戶,甚至達數千戶的大型社區。社區中大型公共設施(如社區公園、托兒所、合作社等),其規模更是老舊眷村無法相比的。

3.群居的社會化。在未改建眷村空間內活動的人口,原本是同為軍人、軍眷(有些是同鄉、同學)的相互關係,改建後的眷村,因為配售予一般民眾,開始有其他族群的人口進入社區,也與原先眷戶發生接觸,讓原先眷村單純的人口結構及社群關係,產生了微妙的變化,眷村已逐漸脫離了以前單一族群群居的色彩。

基本資訊

  • 撰寫者
    資料詮釋作者:臺北市松山區公所暨松山社區大學《松山區志》編撰團隊(主編撰:松山社區大學校長蔡素貞博士)
  • 貢獻者
  • 時間起
    民國/戰後時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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