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民國101年(2012)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向經濟部礦務局申請「變更開採構想書」,在礦務局同意變更相關施工計畫後,由瑞芳礦場保安中心同意備查。本文件在變更開採構想的部分,主要運用部分未使用的通風坑轉變為開採坑道之規劃,另外對於爆破掘進的處裡、排水通風與安管人員之訓練…...等計畫皆有所變更。這些變更皆與新平溪煤礦復坑時,發現坑內落磐比預想嚴重,無法按照原有的施工計畫進行,本次變更開採構想書的變更事項有:採礦規劃、選煉規劃、動力設備規劃、產銷規劃、投資規劃、永續經營事項與礦業用地租購情形等等內容。變更開採構想書內容與前兩年的年度工程計畫書有頗大差異,包含對於開採坑道的規劃、排水通風的設計,以及人員的訓練等皆進行了重新調整,並且在法規與公司的要求下重新繪製了新的計畫工程圖,作為礦業主管機關備查與工作人員施作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