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民國86年新平溪煤礦「礦場安全圖存取備查函件」,這份文件最初是由臺灣省礦務局致函給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告知礦務局已經備查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三份新平溪煤礦礦場安全圖,並請新平溪煤礦依照安全圖規定去進行施工。文件中還另外檢安全圖一份,要求依規定按月回報施作進度,並要求在這個按月紀錄的地圖當中,要標示明顯可識別的重要地點,方便可檢視工程進度與範圍。從新平溪煤礦的審查表當中可以看到,這份安全圖並無勾選露天開採設施的部分,由此可知新平溪煤礦所繪製的這張地圖,應該是以坑道開採為主,另外瑞芳礦場保安中心則是負責審查安全圖的單位,這是礦務局在瑞芳當地管理礦場安全之單位,也是負責監督審查安全圖的責任。瑞芳礦場保安中心是新平溪煤礦安全確保的主管機關,新平溪必須按月提送實際的進度,可見保安中心對於礦場施工情況的重視。這份文件的大張地圖在另一份檔案必須另外展開檢,施工計劃圖則可參考新平溪煤礦施工計畫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