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為新平溪煤礦「礦場安全圖存取備查函件」,這份文件最初是由臺灣省礦務局致函給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告知礦務局已經備查新平溪煤礦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三份新平溪煤礦礦場安全圖,並請新平溪煤礦依照安全圖規定進行施工。另外並檢還安全圖一份,要求依規定按月回報工程施作進度,以及在這個按月紀錄的地圖當中,必須標示明顯可識別的重要地點,方便相關人員可在礦場參考並檢視。從新平溪煤礦的審查表當中可看到,這份安全圖並無勾選露天開採設施的部分,由此可知新平溪煤礦所繪製的這張地圖,應是以坑道開採為主。另外瑞芳礦場保安中心則是負責審查安全圖的單位,這是礦務局在瑞芳當地管理礦場安全之單位,也肩負著監督審查安全圖的責任,而且還必須按月繪入實際的進度,可見礦場保安中心對於礦場施工情況的重視,以及煤礦公司必須針對政府監督所作之應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