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61年(1972),地點為新北市瑞芳區的「瑞芳礦場保安中心」,主要紀錄當時臺灣省議員拜訪瑞芳保安中心,探討瑞芳地區礦場安全管理的會議場景。由於臺灣的煤礦公司多屬於中小型企業,礦場為了節省開銷常會降低安全設施或輕視保安作為,因此礦場保安中心必須擔任採煤作業環境的安全確保之工作。臺灣的煤礦場中常見的礦場災害,分別為落磐、瓦斯災變與搬運事故,而且大部分的礦災發生是人為疏失引起。為了有效減少因人為疏失而導致的職業傷害,相關政策也積極推動礦場的安全規範,瑞芳礦場保安中心更是長年來肩負新北市東北角礦鄉的安全守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