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拍攝於民國61年,地點為新北市瑞芳區的「瑞芳礦場保安中心」,主要紀錄當時臺灣省議員拜訪瑞芳保安中心,探討瑞芳地區礦場安全管理的會議場景。瑞芳礦場保安中心十分重視礦坑內的毒氣突出,主要是坑內作業時經常遭受各式職業傷害,其中有毒氣體的逸散,常會使礦工在不知不覺之中,遭受瓦斯中毒的傷害,而一般在坑內常見的瓦斯氣體,可以分為沼氣(CH4)、二氧化碳(CO2)、一氧化碳(CO)三種,其中又以一氧化碳,因為無色無味的特點,時常使礦坑中毒時毫無察覺而進而造成極大傷害。鑑此,瑞芳礦場保安中心經常舉辦研討會議,研議如何減少坑內有害氣體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