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為民國51年(1962)9月於林口鄉拍攝。 民國51年(1962),因應中秋節即將到來,政府特別提前於9月1日開始發放征屬優待金谷及安家補助費,當年台北縣預計發放金額為三百一十二萬四千餘元,照片為林口鄉征屬排隊領取之情形。
針對出征軍人的家屬,政府自抗戰以來,一直都有制定相關的照顧及補助措施。 民國39年(1950)台灣開始實施徵兵,政府為安定軍心、激勵士氣,當時便開始發放安家補助費及三節優待金谷,但由於財政支出過大,分別於民國43、44年(1954、1955)修法,並於民國45年(1956)頒訂「台灣省在營常備兵優待扶助實施辦法」,類似現代所謂的排富條款,將貧困徵屬分為甲、乙、丙三級以作為生活扶助的對象,正式建立起役男家屬的扶助制度,幫助到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


